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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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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对流窜作案管辖有什么规定 民警有追击抓捕嫌疑人的义务吗

添加时间:2021年11月2日 来源: 泸州刑事律师   http://www.pdsxslaw.com/

  谢鹏,泸州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公安部对流窜作案管辖有什么规定

公安部对流窜作案管辖有什么规定

依据《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办理流窜犯罪案件中一些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流窜犯罪案件的管辖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罪该逮捕、判刑的流窜犯罪分子,原则上由抓获地处理。流出地和其他犯罪地公安机关应负责向抓获地公安机关提供有关违法犯罪证据材料。在逃劳改犯、劳教人员流窜多处进行犯罪被抓获后,可由主罪地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处理后原则上仍送回原劳改、劳教单位执行。抓获的在逃未决犯、通缉案犯,已批准逮捕、刑事拘留和收容审查潜逃的案犯,除重新犯罪罪行特别严重者由抓获地处理外,原则上由原办案单位公安机关提回处理。案件管辖不明的,由最先发现的公安机关或上级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

流窜犯罪团伙案件的处理

1.流窜犯因盗窃或扒窃被抓获后,赃款赃物虽未查获,但其供述的事实、情节与被害人的陈述、同案人的供述相一致的,或者其供述与被害人的陈述和其他间接证据相一致的,应予认定。

2.被查获的流窜犯供述的盗窃或扒窃事实、情节与缴获的赃款赃物、同案人的供述相一致,或者被告人的供述与缴获的赃款赃物和其他间接证据相一致,如果找不到被害人和报案登记的,也应予以认定。

3.流窜犯在盗窃或扒窃时被当场抓获,除缴获当次作案的赃款赃物外,还从其身上或其临时落脚点搜获的其他数额较大的款物,被告人否认系作案所得,但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只要这些款物在名称、品种、特征、数量等方面均与被害人的陈述或报案登记、同案人的供述相吻合,亦应认定为赃款赃物。

4.流窜犯作案虽未被当场抓获,但同案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其他间接证据能相互吻合,确能证实其作案的时间、地点、情节、手段、次数和作案所得的赃款赃物数额的,也应予以认定。

5.对于需要判处死刑的罪犯,在查证核实时,应当特别慎重,务必把事实和证据搞清、搞准、搞扎实。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民警有追击抓捕嫌疑人的义务吗

民警有追击抓捕嫌疑人的义务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警察是打击违法犯罪的主要力量,所以民警是有追击抓捕嫌疑人义务的,同时也是民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六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维护国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为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通缉嫌疑人的程序

1、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自行发布通缉令。人民检察院需要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公安机关在发布通缉令时,有发布范围的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2款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如果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在实践中,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毗邻的和有固定协作关系任务的省、地、县级公安机关,可以相互抄发通缉令,并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需要在全国范围或跨协作区通缉重要逃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报请公安部,由公安部发布通缉令。

2、通缉的对象只能是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当然包括已被捕而在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3、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衣着和体貌特征,并应附上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应当写明发案时间、地点、案情性质等简要情况。通缉令必须加盖发布机关的印章。

4、通缉令发出后,如果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以补发通报。通报应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和日期。

5、各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通缉令后,必须及时布置,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调查缉拿工作。

6、被通缉的人已经归案、死亡或者通缉的原因已经消失而无通缉必要的,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原发布范围内立即通知撤销通缉令。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警察是打击违法犯罪的主要力量,所以民警是有追击抓捕嫌疑人义务的,同时也是民警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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