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刑事律师

-谢鹏

18982720978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具体表现是怎样的 数罪并罚的情形包括哪些

添加时间:2021年11月2日 来源: 泸州刑事律师   http://www.pdsxslaw.com/

 谢鹏,泸州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具体表现是怎样的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就是指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前,一人犯有数罪的,除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以外的刑罚之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具体表现是怎样的

-

一、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湖*省建筑工程集团巨贪蒋*萍,因受贿罪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与犯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的刑罚合并,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万元。

二、数刑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如:拐卖妇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强奸妇女被判有期徒刑九年,介绍卖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该罪犯的数刑中总和刑期为十九年,决定执行的刑期为十九年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为九年,该犯的实际执行期应为九年以上十九年以下酌情决定执行期。

三、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不超过二十年。这是数罪并罚最高执行刑期的规定,如数罪都被判处管制,总和管制达到五年,但最高执行刑期不超过三年,也就是说最高执行三年管制。

另外数罪中被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也应当执行,并且有几个执行几个,刑法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有三种具体规定。上述本中已经给大家都一一介绍过了。相信大家也对数罪并罚执刑期的问题也有了一个认识,如果您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数罪并罚的情形包括哪些

数罪并罚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很显然数罪并罚的执行刑期,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超过二十五年。

二、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根据“先并后减”的计算方式并罚

《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处,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也就是把前后两个判决按数罪并罚决定的执行刑期,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这种计算方法简称之为“先并后减”的计算方法。

三、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根据“先减后并”的方式并罚

《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也就是说,首先应从前罪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中减去已经执行的刑罚,然后将前罪未执行的刑罚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此种计算刑期的方法称为“先减后并”。

数罪并罚处理的时候也需要符合相关的原则和要求,并不是胡乱处罚的。想要了解更多刑法分则中数罪并罚的详细知识,可点击在线免费咨询,让专业律师来为你提供答案。

联系电话:18982720978

全国服务热线

18982720978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