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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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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提请检察院一般都会批捕吗?刑事禁止令规定在哪些情况下适用?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4日 来源: 泸州刑事律师   http://www.pdsxslaw.com/

  谢鹏,泸州刑事大案要案律师,现执业于广东伟伦(仲恺)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刑事案件提请检察院一般都会批捕吗?

一、刑事案件提请检察院一般都会批捕吗

刑事案件提请检察院后,是否会下达批捕文书,要根据检察院对该刑事案件的认定,包括案件的证具是否充足、是否符合批捕条件、是否达到批捕的准备等等而定,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公安局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就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二、批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才符合逮捕条件。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由于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可以适用。

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公安局认为犯罪证具存在,犯罪事实成立的话,就会向检察院提出批捕请求,检察院会根据公安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证具,对犯罪事实进行界定,来确定是否批捕,同时,如果存在其它方面影响批捕请求的,也会根据案件的认定作适当调整。

刑事禁止令规定在哪些情况下适用?

一、刑事禁止令规定在哪些情况下适用

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刑事禁止令、具体适用何种刑事禁止令、是适用一项还是多项禁止令等等。根据刑法规定,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况,可以同时作出刑事禁止令,而不是一律必须宣告刑事禁止令。

二、具体情况

1.规定了刑事禁止令的具体内容和刑事禁止令的执行期限,即明确了禁止的事项是禁止“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等常见的具体情形的一项或者多项情形;另外还明确了刑事禁止令的禁止时长:判处管制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宣告缓刑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二个月,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以致管制执行的期限少于三个月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最短期限的限制;

2.规定了刑事禁止令的裁量建议、裁判文书、执行监督、违反禁止令的法律后果等相关问题;

3.规定了刑事禁止令的执行机关及撤销刑事禁止令的情形,即刑事禁止令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有发生三次以上违反禁止令的;因违反禁止令被治安管理处罚后,再次违反禁止令的;违反禁止令,发生较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据有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被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法院根据犯罪情况,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依据《刑法修正案》的相关规定宣告刑事禁止令。

对于刑事禁止令的适用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在对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后,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认定,不同程度的犯罪后果所适用的刑事禁止令是不同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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